PE-RT地暖用耐热管道调试

PE-RT地暖用耐热管道调试:
    1、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末经调试,严禁进行使用。
    2、具备供热条件时,调试应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;不具备供热条件时,经与工程使用
    单位协商,可延期进行调试。
    3、调试工作由施工单位在工程使用单位配合下进行。
    4、调试时初次通暖应缓慢升温,先将水温控制在25-30℃范围内进行24h,以后再每隔
    24h升温不超过5℃直至达设计水温。
    5、调试过程应持续在设计水温条件下连续通暖24 h,并调节每一通路水温达到正常范围。